酒標裏的藝術學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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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葡萄酒的釀造是一門藝術,於是一些品質出眾、風格獨特的液體黃金被冠以“藝術品”的頭銜而當之無愧地傲藏於世。但在人們蜂擁追逐偉大年份賦予葡萄酒出眾的風格與品質的同時,也會尋求特殊酒標所帶來的意義與價值。當這些“藝術品”又被“藝術”所包裝時,實在分不清是酒醉藝術還是藝術醉酒,分不清是酒醉人還是藝術醉人。

  早期的葡萄酒莊都是將還在橡木桶內的葡萄酒出售給葡萄酒中間商,由中間商負責將酒熟化、裝瓶、貼標籤、投放市場。由於沒有許可權直接接觸成品,酒莊對瓶子的外包裝基本沒有興趣,而中間商多是用寥寥文字說明酒的出處、年份之類。早期酒標的功能單一,樣式也很簡單,更少有人留心在意它的設計,花體或是變體的字母或配有家族徽章的裝飾,便已是當時精緻的設計了。

 

  繪畫藝術很早就開始表現葡萄酒文化,採摘葡萄、釀制美酒、古希臘古羅馬酒神等豐富的題材,見諸於古埃及人的壁畫、中世紀建築的裝飾以及文藝復興時期的油畫巨作中。然而,繪畫藝術與葡萄酒文化在真正形式上的直接結緣,是源自上個世紀一位法國酒莊主人的偶然創意。他就是現在法國五大酒莊之一的Chateaux Mouton Rothschild 木桐·羅思柴爾德酒莊的主人——Baron Philippe de Rothschild 菲利浦·德·羅思柴爾德男爵。
 

  1924年,年輕而有魄力的菲利普·羅思柴爾德男爵決定對現狀進行改革:將葡萄酒從收穫到完成全部裝瓶過程之後再直接出售成品。這一舉措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,其他酒莊紛紛效仿,他們這才得以控制酒園到達最終消費者手中的成品。也就是從那時開始,葡萄酒的標籤開始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,它意味著商標、商品來源的證明、品質的保證,也就是一款葡萄酒的個性簽名。為了慶祝這一重要時刻,菲利普·羅思柴爾德男爵委託當時頗有名氣的招貼畫家Jean Carlu為1924年的葡萄酒設計了嶄新的標籤,由此開創了葡萄酒標籤藝術化設計的先河。時至今日,該標籤仍然是立體派(20世紀初歐洲有影響力的藝術設計派別,由保羅·畢加索在1907年創立)的代表作之一。